安乐死有没有违背圣经原则

许多基督徒认为,医生执行‘安乐死’是杀人。病人选择安乐死是自杀。容许安乐死的家属也是间接的杀人。而杀人是违背神的律法的。但我们明明看到很多时候,我们的亲人在毫无指望的情况下忍受着剧痛。我们又当如何行呢?

其实,我们换个角度看这问题也许会简单很多。试想一个大多数由基督徒士兵组成的军队。他们可以在战场上杀敌吗。答案一定是肯定的。我们也在旧约中也看到无数的以色列人在战场上杀敌的例子。包括灭绝迦南人及一切牲畜。甚至当以色列人拜偶像时,神也吩咐‘各人杀他的弟兄、与同伴、并邻舍。’(出32.27)。当发现有人行淫时,也吩咐百姓用石头打死奸夫淫妇。

所以,对于摩西十诫的第六条‘不可杀人’,很多基督徒可能都错误理解了这诫命中‘杀人’的定义了。

当耶稣来到地上后,他将律法的精意说的非常明白。就是凡恨人的就是杀人。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、说、『不可杀人、』又说、『凡杀人的、难免受审判。』只是我告诉你们、凡向弟兄动怒的、难免受审判。〔有古卷在凡字下添无缘无故的五字〕凡骂弟兄是拉加的、难免公会的审断.凡骂弟兄是魔利的、难免地狱的火(马太福音5.21-22)。我们在约翰一书3.15也看到:凡恨他弟兄的、就是杀人的。所以神说不可杀人,其真实要对付的是‘恨’。

所以,我们回到‘安乐死’这个问题,就明白在病人绝症的时候,出于爱心所施行的安乐死并没有违背圣经的原则。

也许有人会说生命是神赐予的。若那人还没死,医生还在做医治(但明确告知只是拖延时间,没有任何希望),我们信徒怎么可以妄自缩短神给他的寿命呢?但你若反过来想,神也许并没有感动医生继续治疗,使病人受不必要的痛苦。强行的医治可能耽延神接他走的时间呢?医生建议放弃治疗也许正是神的怜悯而给那医生的感动呢?

当然,我们不能动不动就借口说某某疾病大概率没治了,就轻易放弃,寻求‘安乐死’。这样的做法也是不讨神喜悦的。因为我们到地上来走一朝最重要的就是来学生命的功课。以死亡来逃避只是懦夫的行为。我们应当好好祷告,寻求神的旨意。或医治,或释放,敬听主便,不可强求(希西家病得要死,求神增加他的岁数,神加添他15年岁数,结果是犹大全家所有的都被掳到巴比伦)。所以我们只要专心祷告后凭着爱心去做,无论结果如何,不要给自己或他人定罪。

其实神早已命定人人都有一死(2:16-17,罗5:12)。神真正看重的是我们灵性的生命而不是肉体的生命(约翰福音6.63叫人活着的乃是灵、肉体是无益的.我对你们所说的话、就是灵、就是生命)。所以我们大可不必为我们的亲人能否在世上再多活几天而烦恼。我们知道信徒在地上都是暂居的。我们永恒的家在天上。短暂的地上的生命只是来学功课的。我们走以前是否在耶稣基督里寻得了永恒的生命才是最最重要的。